第七百九十章 庆余生(1/3)

余庆,十五岁的少年郎,为了姨妈,为了五张小嘴巴。即使知道舟山偷猎是违法的行为,他也帮忙放哨。可是,得到的虽然很贵重皮毛一张,但比起,那些猎人,简直九牛一毛,他们不光皮毛,还有肉。而且,好几只的。他们最少一次也会狩猎上五六只驼鹿。一只驼鹿的肉就160斤,驼鹿的皮毛并不值钱,也就约等于25斤肉。他每每分配的时候,会用皮毛换肉,他们以伪善的口吻说他还小,只支付他二十斤肉。

路上碰到了人,一看是王叔。王叔是村里面的猎人。

“余庆啊,不去喝几杯?”

“王叔,现在有活儿吗。”余庆关心的是这个。若是有活儿,必定二十斤肉到手。舟山的最多动物就是驼鹿。他们小村本应当近水楼台先得月。可是,官方下了禁令。说驼鹿的姿态很好看,不准猎杀。但是余庆知道每每初春的时候,官方都会带走一批优良的驼鹿,听说是用以和他国交易。

王叔回答他,“现在还在冬天,等几个个月吧。”

余庆很失望,其实他是知道的,是想得到侥幸。打猎的时候,每年都是在官方将需要的优良动物带走后,才开始狩猎。

王叔半眯着眼,话锋一转道,“余庆,你是我见过最老实的人,这么有干劲,早可以娶媳妇美满家庭了,为何还要那样拼死拼活照顾你姨妈,你可知道,除了她还有五张嘴,想想真恐怖,真能生。可是……”

后面的话听不清,他飞快的跑了。有些事情有些声音,他真的不想听到。王叔的声音如同金刚钻,钻进他的耳朵,一直在他耳边徘徊。他好心伤。

“怎么,现在才回来。”

好像余庆欠着她一样。

姨妈竭斯底里的叫道,“食物呢?”

“没有。”

“你说什么?”

“今天没有。”

“哥哥,尼蔻肚子饿了。”

“好饿,好饿。”

一帮孩子出来。

这感情牌,余庆真的想死了,他好累,身体好累,心也好累。

躺在狭小房间,毛糙床铺上,四脚朝天,背脊,大腿,手肘得以休息的感觉好舒服。外面吵吵闹闹的,很忧心。姨妈总是指桑骂槐自己,而这些小孩不懂事,因为自己就应该给他们吃的。要知道,自己的这份责任,是从着舅舅的。本应该舅舅做着自己的这一切。

深夜,他起来了。他还是受不了,他就是这么老好人。他要给他的弟、妹找吃的。

寒风很凛冽。但他不管,他要做就做。他每次都是这样的,他的责任心很强。哪怕他知道,他完全可以离开这个家,哪怕他知道他这样做很傻瓜。很多人都跟他说过他是真的蠢。但他不觉得,他有时候还会感觉良好。他也不知道怎么的,他只有对自己用“老好人”来形容。生来就是一个个老好人。

余庆来到了小镇,他要做一些特别的事情。他想要得到食物啊。他的弟妹们是多么的苦,寒冷的事情不用愁,可以相互取暖,但是饿肚子是命中基,无法避免。他要做的特别事情是,在有马车经过的地方,最好是转角的地方乞讨。不过,他来到这里发现,转角的地方,最佳乞讨地方都被乞丐们占据了,那些是职业乞丐。他们以乞讨为生。他曾和某一位深入交谈,知道,他们乞丐在没有事情做的时候才乞讨,有事情做的时候,他们会做一些脏活累活。

玻璃橱窗内琳琅满目,黄色的,白色的。

“啊,面包,那些是面包。”他想到,如果有两块面包,就可以让他的弟妹们今晚上不挨饿了。

“你是要买面包吗,”

“嗯嗯,”

“你要买哪种。”

“最好的。”他刚乞丐了两个小时,因为没有好的地方,又是深夜人很少。他已经忍不住了,那种迫切心情,他唯有。

拿了一个,然后又叫另外一个。他在店员去拿另外一块的时候,他捧着面包,拔腿就跑。

“啊,强盗,”

“快抓住他,他抢劫面包!”

“尼蔻,赶快吃了,”

“哥哥,你不吃吗,”

“快点。”

睡眼蒙松的尼蔻一口也咬不完,她发现这不是梦境。因为吃下去后,真的肚子有填饱的感觉。她忍不住狼吞虎咽。等到她吃的很抱还剩一大半,她抬头发现哥哥不见了。

余庆去自首了。

监狱被打的很惨,一块面包引发的惨案,他被判刑三个月。当他想到他的姨妈和弟妹,他越狱,一共七次,到最后,已经是两年过后了,他的罪行的判刑还剩四十三年。他不是不想出去照顾姨妈和弟妹们,而是打听到了消息。他的姨妈和弟妹们都不在那个村子。听说,最后,姨妈只带尼蔻走了,其他几个都送人了,很显然的送人和卖了是没有区别。他心灰意冷。他想到,出牢房赎罪释放的时候将是五十岁,老年。更是心如死灰。

张叶,“你终于给我推荐一个。”

“在下不才历经三年,终于给张叶大师你找到一名养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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