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一章 奇!葩!(3/4)
密动作,包括但不限于亲吻狗子的额头,抚摸肚皮,刷毛洗澡等...”>
“做过的请举手?”>
现场,依旧是全票通过!>
得到了结果,泰德转身看向法官:“请问法官,你曾经有没有对狗子做过亲密行为?”>
“的确有过...”>
“那按照你的判罚,几乎所有北境人都犯了伟卸罪,都得进监狱里待上半年...”>
“这...”>
没等法官继续回答,泰德转身看向其他民众:“法律有漏洞,像这种有争议的情况,可以写提议信给市长克里斯,他会在收到信的2472小时之内解决问题...”>
“而现在,我代表法律部,现场写一条提议,就由法官和陪审团,还有在场的各位参谋参谋,因为你们代表了北境大多数人的想法,若是你们觉得没问题,那我就可以亲自将信件交给法律部门,3小时内,将这条法律添加至宪法里...”>
“诸位,你们有异议吗?”>
现场雅雀无声...他们还没这么近距离接触过领主大人。>
如此看来,他是个讲道理且和蔼的人,而他眼眶上的黑眼圈,就是他兢兢业业为人民的证明!他肯定不是在撒谎!>
就算是撒谎,也肯定不会在这么多人面前夸下海口!>
“既然你们没有异议,不出声...我就当你们默认了!”>
紧接着,泰德从挎包里掏出了一瓶牛奶...>
“诸位,你们今天早上都喝牛奶了吗?”>
“喝了!”>
“那各位有没有想过,第一位喝牛奶的勇士...是怎么喝的?”>
就算那位勇士是用碗喝的,在泰德这般阴阳怪气之下,吃几碗粉儿已经不重要了...>
“噗呲...哈哈哈!”>
...>
现场哄笑持续了接近2分钟才停下,就连不苟言笑的法官也捂住了嘴巴挡住自己的表情。>
陪审团亦是如此,他们有不少人摘下帽子挡在面前,不让其他人发现自己脸...>
“答案不言而喻,所以这条我们暂且略过,等最后说!”>
“现在,我给大家做个假设,假设这头羊有智商,且可以说话,让她从原告和被告中选一个跟着走,她会怎么选?”>
“按照北境的俗语,能体面地活着,就不要寻短见!不论被告对羊做出了什么样的举动,也比原告要温柔...因为原告会把她送进屠宰场,做成羊排,而被告只是做了一些看起来不道德的事情...”>
这时,一个2b举起了手:“可...大人,若我是那只羊,遭受了这般对待,我肯定会自尽!”>
不论是什么年代,总会有这样的杠精,泰德早就习惯了。>
“因为你代入了强者视角,若是你带入了弱者的动物视角,就不会这么想了,回去好好看看书,你会有答案的...”>
“谢大人指点迷津...”>
好在泰德是这片区域的老大,他的话就是最终解释权,他从不怕被质疑。>
经过这么一番解释,大家心里也算是有了答案。>
所以!泰德直接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。>
“我建议刑法除了针对类人型生物的犯罪,还要对动物做细化分...”>
“将动物分成三类,第一类是智慧型魔兽,其智商不输人类!若他们加入了我们北境,遵守法律,就会自动获得‘公民权’!伤害他们等同于伤害类人型智慧生物...我家就有一位,城外的树人们亦是如此”>
“其二为宠物,我们会出台法律,将虐待和虐杀宠物入刑,处以社区劳动和高额的罚款来制止此类犯罪。当然,你们依旧可以像往常那样爱抚狗子,这不犯法...”>
“其三,是牲畜或者其他可以被食用的生物,我们会列出一个具体清单,大家不用担心...”>
“第三类动物会被归类为财产,伤害他们等于破坏他人财产...”>
“所以,被告的量刑,我建议参考如下...”>
“因被告并没有强行霸占他人财产,仅仅是隐瞒了使用物主的物品。对原告的财产造成了不可逆的损伤,按照北境法律,你需要买下这头羊,并被处10枚银币的罚金,和100个小时的无偿社区劳动,需要在三个月内完成...对此,法官先生,你有异议吗?”>
“没有异议,领主大人...”>
“陪审团们有异议吗?”>
“没有...”>
“在场的各位觉得这个判罚合理吗?若是在座的觉得合理,我会把这个案件封存为经典案例,同时添加法律的条款...”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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