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81章 夏完淳案(2/2)

日川岗阪的日川木阪皱着眉头,用生硬的大明官话问道:“什么意思?”

坐在朱慈烺身边的刑部主事,出言解释道:“按我朝律法,倭商日川岗阪行暴犯罪,夏完淳后出手制止,理由正大,属见义勇为,正当防卫,无罪!”

日川木阪沉着脸道:“什么是正当防卫?”

刑部主事道:“就是面对不法侵害行为的人,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”

夏允彝长呼了一口气,儿子终于有救了,还是新的《大明律》好啊!

他干过五年县令,也熟知《大明律》,放在以前,所谓的正当防卫,只是罪减尔等,如果致死对方,属防卫过当,还得判死罪!

(《大明律》卷二十:后下手理直者,减二等,至死及殴兄姊叔伯者,不减。)

这种正当防卫的案子,历史上发生过多次,比如宋徽宗大观二年,昌州有一名妇女阿任,丈夫已亡故十年,但阿任没有改嫁。

亡夫的亲兄弟卢化邻垂涎阿任姿色,伺机侵逼强奸,阿任仓卒之间,无可逃免,杀伤卢化邻,导致其伤重身死。

昌州将案子呈报梓州路提点刑狱司,提刑司又呈报刑部,刑部认为,阿任免勘特放,不需要负刑事责任,朝廷还支赐绢五十匹给她,以示嘉奖。

新的《大明律》,参考了各朝各代的大量案件,取历朝精华,细化案情,方才形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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