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九十九章 乱流(2/4)

这个日子,他召唤了一个亲信的侍从

随后这名贴身的侍从,带进来几名女人,都是王庭中那些尊贵者的妻女,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一方美人儿,只穿着精致而很少的衣服,满脸泪痕的在秋风中瑟瑟发抖,却不敢抗拒,这就是她们的命运,草原上美丽的事物,总是要伴随最强大的存在,才能被长久的守护住。

合胡禄突然想起来,或许那个唐人大臣说的不错,人生最大的快乐在于到处追杀你的敌人,侵略他们的土地,掠夺他们的财富,然后听他们妻子儿女匍匐在你面前的痛哭声,然后为你孕育后代。

“胡人的部族很多,光河中突厥一脉,就曾经有十姓可汗,分为一百多部呢,平时都各自为政,等到有一部特别强大,被推为共主时,那情况就值得注意了。”

指挥御敌有鱼同,整肃内务有杜佑,在这种各司其职的情况下,我反而成了营地中最清闲的人,老和小慕容腻在一起,不免有“将士阵前半死生,美人帐下尤歌舞”之嫌,除了听听汇报,象征性的到处巡视走走之外,我有闲暇,就开始给营中的少年亲事和兵将们上课,也算是一种变相的鼓舞士气。因此其中不乏一些明显受伤,还是撑着身体的听众。

有些忌讳的话题也不那么讲究了。毕竟如果有机会能够回去,这段经历足够在那些军将中,培养出一批通过直观了解,愿意研究和重视草原对策的潜力群体。无论对这个国家还是这个民族,都是大有好处的事情,前提是他们都能够回去。

“如果新起的共主与我天朝交好,可能会把侵略的方向指向别的胡族,像吐蕃,回鹘等族。如果共主与我朝廷交恶,多半就会东侵。胡人天性好战,居处多为沙漠、草原,谋生不易,掠夺成为他们扩展的唯一手段,所以几百年来,不论怎么屠戮镇压,胡人一直是我们的边患,只要他们稍微有点力量,就想到中原来闹点事,防不胜防,杀不胜杀,征服了他们上代,也只是安静些日子,等到他们下一代成长了,仍然忍不住想来试一试,这不是他们跟我中原天朝有什么世仇,而是他们把战争看成了习惯,跟吃饭穿衣服一样重要。”

“但是这些都无关紧要,也不是他们顾虑的原因,打得过要打,打不过也要打,因为他们战争看成了习惯,这些胡马子们从生下来开始,就学的是战争杀人的技巧,这也难怪,他们世居在绝寒苦旱之地,不是沙漠,就是高山冻原,五谷不生,完全靠天吃饭,土地上无法生根,他们的财产就是牛羊马匹,赶到东,赶到西,只为了找一块有水草的地方,所以他们也没有固定的家,居住在帐幕中,跟着牲畜移来移去遇到灾旱荒年,或是找不到足够的水草来饲养牛羊,他们就得挨饿,为了求生存,他们只好抢别人的牛羊,而别的人为了保卫自己的财产,就必须抵抗,就这样养成了他们好战的天性,为了争水草地要斗,为了求生存要斗,为了不披人杀死也要斗,有饭吃的人要斗,没饭吃的人更要斗……”

“胡人慷慨好客之风,这是习俗使然,他们对金珠财货的观念较为淡薄,生不带来,死不带去,随积随用,而且他们遗给子孙的只是一些名誉与地位,不计钱财,所以才轻财而尚友,胡人有句俗话,血要流敌人的,钱要花自己的,所以他们每个人都是白手成家,即使贵为王孙公主,也很少承受先人的遗产,与我邦的风俗迥然不同……,这也与环境民情有关,有土斯有财,他们居无定所,始终不着根,因而也就没有财富之观念,更不会为子孙作马牛了。”

“这是因为他们的领地贫瘠,地旷人稀之故,谋生不易,人口也很难增加,再加迭年的战争、天灾、瘟疫,死的人也不少,这还是十几年来增加的,前些年人口更少,就是突骑施的十几万人中,去掉了妇女老弱,真正年轻力壮的壮了不过才三四万人而已,就是因为这个原故,安西之地以四万余众的军力,才可以稳稳地镇压住他们,因为不管黄姓、黑姓那一部,即使举族以起,也不是我们的敌手。”

这些日子说长不长,说短不短,

我这才见识到游牧民族特有暴风骤雨式的攻击战术,近战技艺简单,武器更简单(从刀剑棍棒到绳索、套杆、皮鞭,甚至是石头,到了他们手上都成为要命武器),但绝对强悍坚韧,绝不纠缠,凭借轻甲快骑强大机动急促进攻,根本不给对手喘息的机会。在疲惫和精神高度紧张中累跨拖跨打跨。擅长游射往往会造成极其悬殊的伤亡对比。在机关枪和大炮等火器发明之前,对付骑兵的最好武器也就势骑兵,所以唐朝建立了世界最庞大的骑兵部队集群。

大排长槊劲弩强弓还有足够的火器和弩炮,构成刺猬方阵,再加上随战随走兼顾补给和防御的四轮战车。足以让习惯骑兵快战的草原人碰的头破血流。马弓是远不过步弩,更别说速射弩机。而近战必须密集的冲锋才能对军阵构成强大的冲击。但是要彻底歼灭他们,还是有些困难的。

别看他们士气和战斗很难持久,但是撒鸭子四散溃逃,跑去来却不含糊。

特别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情况似乎真的有点不妙了,

传说中的援军,迟迟并没有到达,除了那些混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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